开始您的搜索!

栏目站长笔记

   发布时间2024-6-23 10:13

   浏览人数127浏览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作者作者 山东中讯科技 ← 查找 / 关注作者公众号

注明:本文摘自微信公众号:山东中讯科技,版权归微信公众号:山东中讯科技所有,请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山东中讯科技,查看作者更多精彩内容。
公司在寻求商标时,通常首先想到的是注册商标。然而,对于不熟悉商标注册流程的人来说,自行申请存在一定风险。为规避这种风险,可以采用商标转让的方式。由于转让的商标已通过注册,风险较小。然而,一些行为仍会导致商标转让无效。

为什么商标转让也有可能无效?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诸位应当明确的是,注册商标是经商标局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擅自进行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的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某些商标持有者在注册原商标的同时还注册了与其商标近似的数个商标。然而在进行转让时,商标持有者仅转让了其中某一项商标,而并未将其全部近似商标转让给商标受让方,也会导致商标转让不成功的情况出现。既然两者是近似商标的关系,所以在市场使用过程中,公众很容便将两者混淆,为了保护商标受让方的利益因此法律中也有过此类相关的叙述。商标持有人在转让商标时,应当将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①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②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③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④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摘自于微信公众号:山东中讯科技,版权归微信公众号:山东中讯科技所有,本站仅出于分享(非商业盈利)目的转载,该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转载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ishiqingwu@qq.com,我们在收到来信的第一时间处理。
返回顶部